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2023年度
履职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西大研〔2023〕21号)(见附件1),每年开展一次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度的导师年度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考核范围
在我校独立招生指导研究生,且2023年度有在读研究生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导师。
2023年刚获得我校导师资格尚未开展研究生培养的新遴选导师不需参加考核。2024年起退休或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导师可不参加考核。
考核内容及周期
2023年导师履职情况考核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研究生导师培训情况、研究生资助情况、指导研究生包括召开组会情况、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情况、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指导的研究生学术诚信情况及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流失情况等。
考核的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导师履职情况。
各学院在上述考核内容基础上,根据学院自行制定的研究生培养及对导师的相关要求,增补考核内容。
考核组织及报送
研究生导师的考核由导师所在学院组织开展。对跨学院招生的研究生导师,招生学院有义务反馈给导师所在学院,其在招生学科的导师履职基本情况。
参加考核的导师需填写广西大学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各学院请于2024年1月8日前将本院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及院领导签字,交研究生院312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645208503@qq.com,文件名:学院代码学院全称 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考核结果的运用
研究生导师2023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星级导师评选、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十佳导师评选及其他相关荣誉奖励申报的参考。
导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能参加星级导师评选,根据考核存在的问题严重程度,可采取取消2024年招生资格、或限制招生范围、或限制招生指标等处理。
五、其他说明
2023年度广西大学研究生星级导师评选工作、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与研究生导师2023年年度考核同期开展,请各学院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导师培训、监督、考核、招生准入等举措,强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导师的评优评星的活动,发挥优秀导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锻造一支“四有”好导师队伍。
未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电话3232827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2.广西大学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3.学院2023年研究生导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9日